新华网北京8月17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17日发表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表示,多年来,中国立足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对食品实行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
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一直把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摆在重要的位置。
白皮书指出,根据中国国情,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该决定将食品安全监管分为四个环节,分别由农业、质检、工商、卫生等四个部门实施。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了严密、完整的监管体系。
白皮书介绍,为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国启动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蔬菜中高毒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污染控制为重点,解决高毒农药、兽药违规使用和残留超标问题;以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市场准入三个环节管理为关键点,推动从农田到市场的全程监管;以开展例行监测为抓手,推动各地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以推进标准化为载体,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管理水平。
目前,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日益完善,监管能力逐步增强,农业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中国政府于2001年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白皮书指出。截至2007年上半年,共向生产企业颁发了10.7万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食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同类食品的90%以上。同时,加强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截止到2007年6月底,共撤回、撤销、吊销和注销了1276张达不到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国政府对食品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白皮书指出,这项制度自1985年建立以来,不断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提高有效性。近年来,重点抽查了乳制品、肉制品、茶叶、饮料、粮油等日常消费的主要食品,重点对食品生产集中地的企业、小作坊进行了抽查,重点检验了食品的微生物、添加剂、重金属等卫生指标,并对质量不稳定的小企业重点进行了跟踪抽查。对抽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产品和生产企业,加大了整改、处罚的力度。
在进口食品的监管方面,中国建立了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完善的质量安全监控制度、以及严厉的打击非法进口制度等一整套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和保障措施,确保了进口食品的安全。
“必须看到,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食品安全的总体水平,包括标准水平和食品生产的工业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提高食品质量任重道远。”白皮书强调,中国愿与世界各国一道,加强交流与合作,在食品安全控制和促进全球食品贸易健康发展方面继续作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