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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成节能灯“节电不节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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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获悉,中消协联合北京、上海、广东三地消协发布的节能灯比较试验报告显示,国内市场销售的节能灯近四成“节电不节钱”,主要是因为光通维持率低、寿命短。

  自去年第三季度起,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北京、上海、广东三地消费者协会委托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市场上销售的23个品牌的节能灯样本,进行功率、色容差、初始光效、光通维持率等四项技术性能指标测试和比较。

  结果显示,多数样本的实测功率值低于标称值;半数以上样本的总体节电效果较好,但有36%样本的节电水平有待提高;2000小时光通维持率差别较大,个别样本寿命短。据专家介绍,节能灯“节电不节钱”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灯的光通维持率低,寿命短。

  由于国家没有对节能灯标签标注作出强制性规定,目前市场销售的节能灯标签标注不统一,消费者很难从产品的外包装或节能灯上的一长串英文字母中读懂节能灯的功率、额定电压、发光颜色等产品信息。

  有关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在不能获得更为详实、准确信息的时候,应选择外包装或灯头上有“CQC”“CQCES节能”和“节”字标志的产品。“CQC”标志是对节能灯安全指标的验证,“CQCES节能”和“节”字标志是对节能性能指标的验证。

作者:佚名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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