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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多项措施促进企业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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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企业节能减排,近日福建省质量技监局出台多项措施,其中相关措施规定,节能减排不达标,企业申报中国名牌将不予上报,申报国家免检一票否决,整改后节能仍不过关的企业将被取消福建名牌产品等称号。措施出台后,在福建省用能企业中产生很大影响。相关人士表示,这些措施将进一步促进企业形成节能降耗自觉行为,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福建省质量技监局将实施名牌和免检战略与节能减排工作相结合,出台节能减排措施,规定凡是申报中国名牌的企业,不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强制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企业,达不到省定的节能减排、环保要求指标的,一律不上报。凡是申报福建名牌产品的企业,今年已达到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强制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企业和省定节能减排、环保要求指标的,给予加分;凡未达到要求的企业,要求制订两年达标计划与措施,逾期未达标的,取消福建名牌产品称号。

  同时,积极支持可再生资源、替代能源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及其关键生产装备和部件的生产企业申报产品质量国家免检,扶持这些生产企业做强做大。在免检申报审查中,将国家节能减排各项政策要求作为必备条件,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能耗指标、寿命、可靠性、污染排放指标超过国家规定要求的,不予受理免检申报;已获得免检资格的,取消免检资格。

  据了解,近年来,福建省质量技监局通过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技术标准、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等体系,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加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减排、降耗、增效活动,大力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取得了较好成效。

  同时,该局围绕重点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高耗能产品行为。根据《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及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要求,适时开展电(燃)气热水器、家用电器及照明灯具等产品能效标识和节能指标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虚假标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能效质量欺诈违法行为;根据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开展对国家明令淘汰高耗能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对节能CCC认证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

  记者了解到,今年福建省质量技监局继续开展对使用土锅炉、土压力容器、简易电梯等不具安全运行且能耗高的非法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建立高耗能特种设备的退出机制,在保障安全的同时,节约能源。有关部门将制定限制、淘汰高能耗特种设备的目标和分阶段实施计划。
作者:陈雪梅 江东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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