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条例”征民意今天截止———
现在越来越多的食品包装上印有“绿色、放心、示范”等称号,但到底如何绿色、使人放心却并未标明,这样的食品包装很容易误导消费者,有市民建议本市食品安全条例中应规定取消这些冠名或严加管理。
今天是《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民意截止的日子,数十位市民向市人大常委会征集意见组提出己见。有市民建议,本市应建立方便的食品产品质量公众自鉴定渠道,在市场、超市内设置产品信息读取设备和相关信息发布设备,使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可立即查询该商品是否符合要求,获知准确的商品成分、生产日期等信息,这样,市民发现问题就可以及时举报,从而将不法生产经营者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下,提高举报有效性和执法针对性。还有市民提出,目前大型超市基本能做到合法经营,关键是小餐馆、小作坊和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建议加强这方面规范。特别是超市出租摊位进行食品加工的现象较多,在条例中应当明确这类食品加工者应取得行政许可。对于向无证、无照商贩提供场地的,应当追究场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市民意见将被汇总整理提交立法机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立法机关高度重视民意,草案修改过程中将充分吸纳市民的好点子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