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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规范艺术品出境标准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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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美术品经营活动的管理,促进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2004年7月文化部重新修订、颁布了《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其中涉及到对美术品经营单位的监督、对美术品进出口活动的审核等内容。美术品是特殊商品,对美术品的鉴定和审核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素养,因此在监管过程中艺术品鉴定评估机构的专业意见是政府部门决策的重要辅助力量,也是执法判定意见的重要参考。近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艺术品评估委员会根据《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协助中国海关对多件出境美术品进行了审查、评估,为规范艺术品出境提供了标准范例。

  日前,在深圳海关,一旅客自称是艺术家,携带了一批作品准备去国外办展览。其中一尊毛泽东铜像,面部用铜活字翻铸,凹凸不平的字块组成毛泽东头像。另外还有一些以毛泽东头像为题的瓷盘,故意将毛泽东的头像打碎,装入盘中,类似一盘佳肴。深圳海关报北京海关审查这批出境美术品。北京海关报请文化部,希望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出境审核意见。文化部艺术品评估委员会根据《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认为这批作品没有按规定向文化部申请上报,没有文化部的批准文件不能办理出境手续。其次,根据《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中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美术品禁止经营的规定,评委会认为头像作品与公众认知的对毛泽东同志的评价不符,做出不适宜出境或在国内外做公开展出的决定。瓷盘对毛泽东同志有侮辱性,也不能作为流通的物品出境。

  艺术品评估委员会副秘书长吕立新认为:“通过这一件事说明了评委会的权威性正逐渐得到政府执法部门及司法机构的认可。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国家专业评估机构协助政府加强美术品出口管理及内容审查的重要性。它一方面引领了艺术市场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对艺术家、美术品经营者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不符合伦理道德及社会善良风俗,容易引起文化误读歪曲历史的当代艺术品,被国家禁止出境,此事也应该引起艺术家在创作时的充分重视。

作者:佚名 来源:世艺网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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