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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对东盟各国减免5375种产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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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日前透露,自2005年7月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实施以来,我国对东盟各国已减免了5375种产品的关税,平均税率从9.9%降到5.8%。与此同时,东盟各国对我国的平均关税也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是我国同外国签署的第一个以实现产品零关税为目标的协议。《协议》实施两年来,我国与东盟双边贸易增长加快,经济融合加深,企业联系加强,人民生活受益,取得了积极效果。目前,我国是东盟第四大贸易伙伴。今年上半年,东盟也成为我国第四大贸易伙伴。
作者:张毅 黄竞仪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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