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6日,美国公布噻嗪酮(buprofezin)杀虫剂限量。本法规制定了以下作物内/表噻嗪酮(buprofezin)的残留限量:核果12组,不包括杏及桃:1.9 ppm; 及杏:9 ppm。EPA还修订了以下作物内/表噻嗪酮(buprofezin)的残留限量:狮头果:0.9 ppm; 葡萄:2.5 ppm; 芒果:0.9 ppm; 番木瓜果:0.9 ppm; 人参果:0 .9 ppm; 君迁子:0.9 ppm; 人心果:0.9 ppm及星苹果:0.9 ppm; 删除"葡萄干"的现行限量,因为该措施,此限量已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这是继2006年10月11日联邦纪事公布的一份通知后采取的措施,在该通知内,EPA宣布获悉一份申请,对以上商品内/表噻嗪酮(buprofezin)残留的新限量提出了争议。本措施于2007年6月2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