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由国家认监委主办的“APEC(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标准与认证培训班”在北京举办。来自中国、泰国、菲律宾、巴布亚与新几内亚、中国台北、越南、智利、马来西亚8个成员经济体的30余名从事食品安全的政府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据悉,这是中国首次在APEC成员之间举办这样国际性的培训。
应用HACCP 保证食品安全是APEC成员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优先考虑的目标之一。目前,APEC 成员的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已经建立了各自的HACCP认证标准。因此,在APEC 成员中建立HACCP认证标准的相互认可机制,有利于消除壁垒,便利APEC 成员间食品贸易的发展。
为了解APEC成员HACCP法规、标准及实施情况,促进HACCP在APEC成员中的应用,推动APEC成员间HACCP认证认可的互认,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国家认监委于2005年申请了APEC 成员经济体HACCP合作项目,为期3年。2006年,项目工作组以收集分析各成员对调查问卷的答卷和各成员官方网站上有关HACCP的信息为基础,完成了《APEC成员间HACCP应用和实施的研究报告》。2007年为项目实施的第二年,主要实施内容为建立APEC HACCP标准法规数据库和网站,并举办APEC HACCP标准和认证的培训。
作为合作项目实施的重要内容,本次培训班的举办,将有助于APEC成员经济体对HACCP的概念、研究方法和原理的应用达成共识,建立APEC成员间经验交流的平台,推动HACCP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实施,从而在APEC区域内建立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进一步增强APEC价值。
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引进和研究HACCP体系,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目前HACCP体系已深入到我国各类食品生产企业。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在修订后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中,要求出口肉类、水产品、罐头、速冻方便食品、速冻菜、果汁等6类食品的生产企业在实施食品卫生注册时,必须建立并实施HACCP管理体系,使HACCP体系在中国首先得以强制实施。同年,国家认监委发布并实施了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HACCP的政府规章《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规范了我国HACCP 领域的体系建立和认证行为。目前,中国获得HACCP第三方认证的企业近3000家。(国家认监委注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