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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纳米技术标委会将成立(文件及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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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协调有关方面意见,筹备成立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协调会"。会议研究确定了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范围、与有关技术委员会关系等问题。
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按会议精神认真组织落实。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日


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协调会会议纪要

  为筹备成立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动我国纳米技术基础领域标准化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于2005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协调会",协调有关方面对成立该技术委员会的不同意见。来自纳米技术研究、应用等不同领域的单位和国家标准委的21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名单见附件)。

  会议由国家标准委计划和信息部裘庆军主任主持。与会代表分别就拟成立的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范围、与相关技术委员会关系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经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会议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范围为:主要负责纳米技术领域的基础性国家标准(包括纳米尺度测量、纳米尺度加工、纳米尺度材料、纳米尺度器件、纳米尺度生物医药等方面的术语、方法和安全性要求等)制修订工作,不包括产品标准;

  二、由国家标准委各专业部征求有关方面对中科院报送的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成方案的意见,适当增加相关领域的专家为委员(每个领域至多增设1名),由国家标准委高新技术部负责汇总,并于10天内完成上报组成方案的调整;

  三、工作领域涉及纳米技术的相关技术委员会(全国微束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8、全国筛网筛分和颗粒分检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68、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3)仍按其工作范围负责相应的纳米技术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四、ISO/IEC的技术委员会工作范围涉及纳米技术的,如国内已有相应的对口技术委员会,按现有对口关系由相应的技术委员会负责;

  五、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成立后,应撤销全国纳米材料标准化联合工作组,并重新组建为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的纳米材料分技术委员会。

  附件:会议代表名单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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