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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建农产品包装标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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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农产品将尽量实行包装标志上市,特别是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的农产品。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要积极推行包装标志制度,以便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品种、产地、生产者、销售者和质量等级等信息。

  山东省农业厅有关人士说,建立农产品包装标志制度,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质量追踪溯源、落实质量责任的基本前提。同时,我省农产品通过规范包装标志,能够促进产品的深度开发和增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要首先进行产品包装标志;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认证的农产品要努力实行包装标志上市;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要积极推行包装标志制度。

  山东省还要求各地建立农产品溯源制度,积极推广应用商品条码技术,完善农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诸环节的流通信息,确保农产品溯源信息畅通。并逐步建立缺陷农产品召回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商要建立农产品销售信息台账,确保在发现农产品存有或潜在存有质量问题,或可能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能及时召回处理。

  山东省要求各地应严格农产品包装标志管理,对包装或者标志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市场。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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