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越来越热,我家的冰箱漏水不制冷,已经维修3次了,还是没修好。越是需要用越是出问题,真是烦人。” 今年7月24日, 河南省禹州市的李先生气呼呼地来到该市消费者协会颍川分会投诉。
去年9月21日,李先生在禹州市家电专卖店以216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冰箱,使用不久,冰箱就出现漏水、不制冷的问题。李先生找到该产品禹州售后维修站,经维修,该维修站的工作人员告知已经修好。但是,使用3个多月后,该冰箱再次出现不制冷的现象。今年7月18日,冰箱第三次出现故障,至今没有修好,厂家拒绝退换。三次维修均没有维修记录。
禹州市消费者协会颍川分会的工作人员马上与该冰箱厂家售后服务部联系了解情况,并帮助消费者协调解决事宜。7月26日,厂家答复:经过调查,消费者所投诉情况属实,并已向消费者电话致歉。7月27日,经颍川分会工作人员调解,厂家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一台原价格或同型号的冰箱,免收折旧费。李先生表示满意。
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维修任何商品时都要让维修人员填上记录,包括时间、故障原因、更换部件、维修者姓名等主要事项。如果是维修者不履行“三包”规定的义务,消费者可以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