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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二维码》标准明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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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促进我国图书出版发行流通信息有效传递,解决行业流通信息准确性为宗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出版物二维码第一部分:图书二维码》(简称《图书二维码》)日前进入送审阶段,这意味着,届时出版物信息在格式和内容上将有统一的标准。

  在8月7日至8日于京召开的出版物二维码技术应用调研与开发项目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上,项目领导小组组长、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主任张毅君就标准进入下一阶段——软件开发和应用调研提出要求。他说,应该本着应用性、可靠性、拓展性、简易性和低成本的方针,使该标准软件成为行业的基础应用技术。

  我国于1994年开始将EAN13位条码用于出版物,其对出版物的流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出版物使用的EAN13位条码只包含出版物编码信息,而我国目前又没有建立统一、权威的与之相对应的出版物信息数据库,使出版行业各个环节信息流通不畅,存在重复编目、浪费大量人力物力现象。出版信息传输的滞后,严重制约了出版业的正常发展。为了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些困扰出版业的问题,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将二维码技术应用于出版领域。

  与此前的技术相比,图书二维码信息容量会更大。由于可携带对出版物的基础描述性信息,因此可以完全不依赖数据库而单独使用。同时,二维码具有安全性、读取率高、纠错能力强的特点。会上,与会专家对《图书二维码》标准送审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认为图书二维码的应用,可规范图书产品基本信息的描述内容,达到图书属性信息与实物的同步。具有促进我国图书出版发行流通信息快速有效传递的作用。

  据《图书二维码》标准起草组组长、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副主任苏建忠介绍,在标准起草过程中,起草小组对出版、发行、销售等环节做了充分调研,并就相关系统对图书出版物描述性信息的需求做了比较分析。起草组共发出50份征求意见,收回32份书面意见和10家口头意见,都对标准起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其中,对于营销分类,各单位反响比较强烈。

  关于下一步工作,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主任齐相潼和总署办公厅副巡视员谢俊旗分别向与会专家介绍了《图书二维码》软件开发计划和《出版物二维码技术应用调研与开发》项目报告提纲,来自南京金东康条码系统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分别做了各自码制演示。

  该标准组由总署办公厅、高教社、人教社、新华书店总店、南京金东康条码系统有限公司、北科金安公司、海文电子信息系统公司、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等单位人员组成。据悉,会后,送审稿将被移交到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版物格式标准分技术委员会审定。如一切按计划进行,《图书二维码》标准明年将推广实施。

作者:章红雨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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