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日前下发通知,批准襄樊达安检查中心、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电气器具检验测试所、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等4家单位通过检查机构资质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规定,这4家单位符合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要求,国家认监委批准这些单位通过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在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查服务能力范围内,检查报告上可使用“CMA”标志。
国家认监委要求这4家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出具的检查结果公正、科学、准确。(国家认监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