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工商部门对全省对在市场流通的化肥、农药商品质量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化肥的合格率为83.9%,农药合格率为75.9%,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提高18.8%、11.6%,仍有部分化肥、农药不合格。据了解,从今年8月8日起广东将实施《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化肥农药商品质量监管规定》,按此规定被监测为不合格的化肥、农药未经整改合格不允许重新上市。
部分厂家偷工减料化肥浓度不达标
从化肥的抽检情况看,按品种划分,有机-无机复合肥料的质量最差。此次监测共抽检9种有机-无机复合肥料商品,其中5种不合格,合格率仅为55.6%。复混肥料的质量也较差,占不合格化肥商品中的比重很大。此次监测共抽检329种复混肥料,不合格51种,合格率为83.6%。
据工商部门介绍,此次监测不合格化肥大部分是低浓度肥料。由于近年来尿素、硫酸钾、磷酸二氢铵(含磷、含氮)等化工原料价格上涨较快,有些厂商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不惜偷工减料,使用一些含量达不到要求的原材料或故意减少高价原材料的用量,致使生产出来的商品质量差。
杀虫剂问题多竟有农药含药量实测值为零
从农药抽样情况看,除草剂质量较好,杀虫剂则存在较大问题,如在仁化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丹霞农资门市部抽检的标称为“淅川丰源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包丹丰牌克百威”,标准值为3.0,实测值为检不出。
销售企业也要承担责任需索要产品合格证
为防止不合格化肥、农药商品重新进入流通领域,广东省已出台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化肥农药商品质量监管规定》,并将于下月8日起施行。按照该规定,今后经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相同厂家、相同品名、相同型号的化肥、农药商品,未经整改合格不允许重新进入流通领域。重新上市销售的,经销企业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经法定检验机构作出的重新入市首批化肥、农药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不合格的化肥、农药商品未经整改合格重新上市销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据原监督抽查检验结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另外,规定要求化肥、农药销售企业应当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登记证、质量合格证以及证明其来源的票证,并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