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及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能效标准自7月1日实施以来,各地发生多起家电卖场要求这两种产品的生产厂家贴上能效标识标签,否则不允许产品进入卖场的事件。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陈海红说,卖场要求7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符合标准是对的,但现在就要求贴上能效标识的标签则完全错了。
据介绍,2004年8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我国确立了能效标识制度。2005年3月,能效标识制度首先从家用电冰箱和房间空调器两种产品开始实施;从今年3月起,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成为我国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第二批产品。按照相关规定,凡列入实施能效标识产品目录中的家用电冰箱、房间空调器、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产品,必须贴上“中国能效标识”标签才可以销售。
陈海红说,能效标准是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基础。目前,我国已发布终端用能产品能效国家标准23项,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器、照明器具、工业及商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但已经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产品目前只有4种。正在制定的能效标准已拓展至办公设备领域,如复印机、打印机、计算机显示器等。目前,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还没有被批准实施能效标识,虽然已经纳入研究目录,但标识实施规则正在起草之中,在标识目录没有经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之前贴上能效标识标签销售,反倒是一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