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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P指令认证 出口企业应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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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WEEE、RoHS指令之后,欧盟另一项主要针对能耗的技术壁垒指令——“用能源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EUP指令)又将实施。欧盟要求各成员国最迟在2007年8月11日前制定对相关产品的具体化要求并转化为本国法规,以确保EUP生态化设计指令得以有效运作。

  该指令首次将生命周期理念引入产品设计环节中,旨在从源头入手,在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回收、后期处理这一周期内,对用能源产品提出环保要求,全方位监控产品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十余类相关产品出口受阻

  EUP指令所涵盖的产品范围非常广泛。按欧盟EUP指令条文内容所示,原则上包括所有投放市场的用能源产品,生成、转换及计量这些能源的产品(不包括运输工具);以及用于装入用能源产品中、并在市场上独立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部件。产品消耗的能源包括电能、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待指令生效后,欧盟委员会将对暖气与热水设备、电动马达系统、家庭与服务业的照明设备、家用电器、家庭与服务业的办公室设备、通风与空调设备等作出环境化设计的实施方法,涵盖产品所含的原材料、生产方式、使用方式(包括耗水耗能情况)、产品寿命以及产品报废时的处理方法或可以循环再造的程度。

  据悉,中国市场上的电子产品、热水器、电动发动机系统、住宅及第三产业的照明设备,以及暖气、通风和空调系统将是首批须符合标准的产品类别。国内十余类相关优势出口产品极有可能受阻欧盟市场。

  EuP指令要求考虑产品生命周期循环不同阶段,从获取、制造、运输、安装、维护、使用以及寿命终结丢弃阶段进行一些生态评估,如预期材料、能源及其他资源(如水)的消耗,预期对空气、水或土壤的污染,预期其他方式如噪声、振动、辐射、电磁场等导致的污染,预期产生的废弃物等,同时还要结合WEEE指令,考虑材料和能源再利用、循环利用及回收的可能性。

  EuP指令有严格要求,要求加贴CE标志(意为“符合欧洲标准”);要求制造商出示EC(欧共体)符合性声明书;规定对产品在投放到欧盟市场时所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进行强制性技术协调;标准的采用是自愿性的;有时需要或允许第三方(一般是认证机构)参与;根据协调标准制造的产品将被假定为符合了相应指令对产品的基本要求。

  按照EuP指令的要求,符合条件的产品需要提供一些技术文档:耗能产品(EuP)的描述;环境评估研究的结果;产品或产品组的生态概要;产品设计规范要素,与环境要素相关联;适用的标准或其他用于证明符合性的协调标准或替代方法的清单;使用者及处理机构所需要的信息;测量的结果。

  EuP指令还要求,生产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产品在符合EMS/QMS(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下制造,满足EuP指令要求并贴附CE标志,这样的产品才能进入欧盟市场。

作者:EUP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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