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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汽车轮胎及充气轮胎内胎合格率为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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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载重汽车轮胎及充气轮胎内胎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新疆、宁夏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家企业生产的51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3.3%。其中,抽查了17种载重斜交汽车轮胎,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20种载重子午线轮胎,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14种充气轮胎内胎,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5.7%。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9744-1997《载重汽车轮胎》、GB7036.1-1997《充气轮胎内胎 第1部分:汽车轮胎内胎》以及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9047-2003《增强型载重汽车轮胎》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载重汽车轮胎及充气轮胎内胎产品的外缘尺寸检验、强度检验、耐久性能检验、拉伸强度、老化后拉伸强度下降率、扯断伸长率、接头强度、胶垫气门嘴与胎身黏合强度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载重汽车轮胎及充气轮胎内胎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两个:

  一是抽查中有个别充气轮胎内胎产品拉伸强度不合格。拉伸强度是指内胎拉伸至断裂过程的最大拉伸应力。国家标准规定天然橡胶制造的充气轮胎内胎拉伸强度应大于等于14.7MPa;丁基胶充气轮胎内胎拉伸强度应大于等于8.4MPa。拉伸强度过低的内胎产品会在汽车行驶时容易发生破裂。

  二是抽查中有个别充气轮胎内胎产品气门嘴胶垫与胎身黏合强度不合格。气门嘴胶垫与胎身黏合强度是指气门嘴上的橡胶与内胎胎身通过硫化工艺后,抗拉伸的强度。国家标准规定气门嘴胶垫与胎身黏合强度应大于等于3.5kN/m。抽查中有个别内胎产品气门嘴胶垫与胎身黏合强度的界面处出现杂质,导致胶垫与胎身黏合度不够,降低了界面的黏合强度。

  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 增强型载重汽车轮胎 CHAO YANG
  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增强型载重汽车轮胎 GREAT WALL
  江苏韩泰轮胎有限公司 增强型载重汽车轮胎 HANKOOK
  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强型载重汽车轮胎 DOUBLECOIN 载重汽车轮胎 双钱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增强型载重汽车轮胎 三角
  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载重汽车轮胎 正新

  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山东泸河集团有限公司 充气轮胎内胎 泸河

作者:刘伊婷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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