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实施的一项包括热水器和热水炉两种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3个等级产品的最低热效率值分别确定为96%、88%和84%。其中,3级产品84%的最低热效率定值是能效限定值,属强制性要求。而目前这两种产品的最低热效率值约为80%~90%。标准实施后,按天然气计算,预计到2010年可节约2.8亿立方米。
这项标准即《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及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2006),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于2006年12月发布。
据了解,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生产燃气热水器,目前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300多家,产量达1000万台。热水炉起步较晚,目前产量仅40万台,但随着自采暖的居民增多,这种产品的前景将十分广阔。据调查,燃气热水器和热水炉使用的气源主要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人工煤气,这3种气源的比例约为5∶3∶2。我国煤炭资源总量比较丰富,但石油和天然气十分贫乏。
据标准第一起草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海红介绍,2004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确定了我国主要耗能产品能效指标到2010年接近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其中家用燃气热水器热效率到2010年要达到90%~95%。半年后,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能效标准被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标准制定过程中,又增加了燃气采暖热水炉。
据介绍,这项标准将燃气热水器和热水炉的能效等级分为3级。1级热水器和热水炉产品的最低热效率值确定为96%,虽然目前市场上达到1级水平的产品极少,但1级产品是热水器和热水炉更新换代的方向;2级产品为88%,属于节能评价值,产品达到2级或以上就可以自愿向认证机构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经检验和工厂审查合格就可以获得认证证书并粘贴节能标签;3级产品为84%,属能效限定值,是市场准入的门槛,低于该值的产品将不能在市场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