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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地方标准规范土地开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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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7月12日电记者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重庆市首个用于规范土地开发整理的《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于近日通过专家组评审,即将下发试行。

  《标准》科学地划分了土地开发整理类型区,构建了具有重庆地域特色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模式和工程体系。根据重庆地形地貌、地质岩性、土壤等自然条件,将重庆市划分为两个一级工程类型区,即渝西丘陵低山类型区和渝东中低山类型区。

 渝西丘陵低山类型区地处四川盆地东缘,多为海拔600米以下的丘陵区,地形起伏较缓,以紫色土和水稻土为主。根据地形地貌差异和地质岩性、土壤特点分别将该类型划分为渝西缓丘平坝、渝西丘陵和渝西低山槽谷等3个二级工程类型区。

 渝东中低山类型区为800-1400米为主的中低山,地形较为破碎,起伏大,垂直气候明显,以黄壤、石灰土为主。根据地形地貌差异和地质岩性、土壤特点,分别将该类型划分为渝东河谷平坝、渝东中低山坡地和渝中低山岩溶坡地等3个二级工程类型区。

 为了突出重庆特色,《标准》按照工程类型区分别就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提出分区布局指标,在增强指导性同时增加区域特点。在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中,增加了土壤质地、土壤养分等指导性指标,并提出土地改良措施。

 《标准》规定,田面坡度超过25°时,严禁土地开发整理;海拔高度在1500米以上,不宜进行土地开发整理。

作者:徐旭忠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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