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质监局在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积极探索新举措,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辖区政府回访制度,依靠当地政府力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该制度要求各县局由领导带队每年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等辖区政府至少回访一次,向当地政府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方针政策,通报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现状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的或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的措施和方法,并做好回访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