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召开的央行工作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提出:“要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2005年要实现个人征信系统全国联网运行和企业征信系统试运行”。与此同时,《征信管理条例》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加快了制定的步伐,这意味着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开始驶入了快车道。
1999年7月16日,上海市率先成立了首家个人信用征信机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经过一年的努力,上海个人消费征信系统正式建立,标志着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终于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此后,广州和大连两市也开始了个人信用试点工作。与此同时,北京的信用制度试点工作也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展开。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已经由点及面的开展起来。
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正式成立,使得征信工作有了一个专门管理机构。征信管理局肩负着五大任务: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培育征信机构市场,建立征信监管体系,建立征信市场体系以及健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它的管理目标是从银行信贷起步,在一两年内基本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框架。此后,全国征信体系的建设明显加快了速度。2004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日起开始试运行,并在北京、重庆、深圳、西安、南宁、绵阳、湖州7城市开通联网查询。2005年1月实现个人征信系统全国联网运行,这是继2002年全国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全国联网后,中国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
随着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向前推进,有关法规、法律的制定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起草的《征信管理条例》,有望在今年出台。这一切都预示着,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将迎来一个蓬勃发展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