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郑州市区水果销售将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水果想要进入郑州市场销售,必须得达到一定标准,并取得相应证件。
水果“持证”才准进市场
实行水果市场准入后,水果必须具备相应证件,才能进入市场销售。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水果,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进入市场。
经河南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水果基地的产品,凭产地认定证书和近期(15天内有效)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入市场。
没有“三品”认证和基地认定的水果,持产地农业部门的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进入市场。
国外入境上市的水果,凭国家法定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入市场。
凡没有持证进入市场的水果,由市农产品检测机构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对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水果,依法责令停止销售或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销毁。
水果要有“流程档案”
相关部门要建立水果生产、经营记录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从生产、销售到食用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质量安全责任。
上市的水果要附产品标签,标明产地、生产者、产品名称、进货日期等。生产者要向经营者、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就其生产、销售的水果质量安全做出承诺,承诺其生产或经营的水果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摊位前要公示产品标签,张贴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有关证书(认证文书复印件等),接受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和群众监督。
7月1日起在4家批发市场试行
今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水果市场准入制度将在市区内大型水果批发市场试行。4家试点水果批发市场是:郑州市果品物流中心、郑州市二环道果品批发市场、郑州市华中水果批发市场、郑州市北陈五寨水果批发市场。2007年10月1日起,该制度在市区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