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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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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福州讯 今后,福建省内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校的校舍建设将有统一的标准,按照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每个班级不超过50人的规模来编制班级。福建省教育厅6月22日正式出台《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对于学校规模、校舍组成、生均面积以及新建学校的选址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旨在改善教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据悉,中小学校舍将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各地中小学都将设立心理咨询室、科技活动室等教学辅助用房,初中学校还将根据实际设立合班教室。新出台的标准尤其注重学生的体质锻炼,对于学生的运动场所提出要求,按照《标准》,完全小学每生至少要有2.3平方米的运动场地,且要有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6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初级中学每生至少要有3.3平方米的运动场地,且要有不应少于一组6条跑道的100米直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教学楼中普通教室建筑层数,小学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普通教室方面,小学普通教室每班须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2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1平方米。初中普通教室每班须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7平方米。

  另外,福建省教育厅强调,学校应尽可能避免学生上学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干线及高速公路。新建学校选址要以利于学生学习、生活,以及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为原则,校园内不得有架空的高压输电线路穿越。

作者:张臖 来源:泉州网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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