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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报废车由专业的认证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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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胡兰移民德国已有20年了,日前,他将跟随了自己15年的一款蓝色宝马车报废了。“有点舍不得,但一次事故后影响了它的排气性能,所以就‘报’了。”王胡兰说。

专法规定再利用材料

  德国是一个传统的汽车大国,同时也是世界上严格报废汽车管理的国家之一。许多人把德国于1997年制订的《旧车规定》称为是“管理机动车最后一公里质量”的法规。

  虽然《旧车规定》》无强制报废制度,但它利用环境和经济杠杆手段,促进汽车的报废更新,保证了汽车流通体系最后一个环节的质量。

  王胡兰介绍,在德国,车辆只要通过每2年一次(新车出厂后3年内免检)的年检,就可以上路行驶,并没有规定达到一定行驶里程或年限后强制报废的要求。但在车检中会逐年加强环保标准(如尾气排放标准),未达标者不予通过,而使用年限越长的车,通常来说为顺利通过年检所需支付的维修保养费用也会逐年增加,这也成为车主考虑报废旧车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虽然德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汽车的使用年限和报废时间,但正是以这种年检费用和环保方面的尾气排放标准为杠杆,王胡兰说他决定报废自己的蓝色宝马。

  但《旧车规定》对报废车辆的再利用材料却做出了强制回收的规定,且这个规定的回收要求和标准正逐年提高。一些专家认为,它实际上促进了厂家在新车研发过程中不断提高质量,不断研发新型材料和环保节能型技术。

  如《旧车规定》规定,从2006年起,制造商、进口商、销售商和处理商必须共同保证,每辆报废车重量85%的部分要被利用起来,80%要作为材料利用起来或作为汽车零部件再利用,自2015年起旧车利用部分的比例要达到95%,作为材料利用或作为汽车零部件再利用的比例要达到85%。

  《旧车规定》还禁止使用报废车中的重金属流通使用,如自2003年7月1日起,禁止含有镉、汞、铅等重金属的汽车或汽车零部件流动(《旧车规定》的附件中规定了部分不直接使用重金属的情况作为例外)。《旧车规定》还界定了报废车的适用范围,如除驾驶员座位外最多不超过8个座位的载人用车、按照欧盟法规70/156/EWG最重不得超过3.5吨的载货车等,都属于报废车范围。

  作为汽车流通体系的最后一个环节,汽车报废处理是实现报废汽车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的必然途径,在整个汽车市场和汽车使用循环中占有重要地位。截至2005年年底,德国汽车保有量达4922.35万辆(包括乘用车和载重车),平均不到两个人就拥有一辆车。2006年德国国内新车生产量为581.96万辆,新上牌照车辆数为377.05万辆。目前德国每年处理掉(指在车管所注销)约320万辆旧轿车(包括报废处理、出口或停放不开时间超过18个月),其中有1/4是按废弃物处理的。按照德国《循环经济和废弃物法》中的定义,车辆如果无法通过年检或维修费用超过车辆自身当前价值的车辆都属于必须报废的车辆。

认证企业才有资格经营

  王胡兰介绍,德国法律规定,车主只能将报废车辆送交经认证的接收、回收和拆解点进行处理,否则该车主将被处以最高达5万欧元的罚款。

  “在德国,这样经过认证的企业有16000多家。”王胡兰说,所谓的经认证主要是指接收点、回收点和拆解厂必须符合《旧车规定》的附件中列出的各项要求,才有资格从事报废车辆的回收或拆解。

  《旧车规定》同时要求只有特别许可的专家、环境鉴定人以及环境鉴定组织才有资格按照该规定(《旧车规定》在技术条件、资格、企业工作环境、工人素质以及环保等方面对企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报废车辆处理的相关企业进行认证、颁发认证证书并每年对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颁发监督证书,认证有效期最长为18个月。

  经特别许可的专家名录可在德国工商会的“专家名录”上通过搜索引擎获知,而在“德国环境鉴定人委任和许可登记公司”(DAU)的网站上也可查询到环境鉴定人和鉴定组织的详细资料。对于同时也是汽车修理厂的废旧车接收点或回收点,其资格认证证书由相关的汽车修理行业协会负责颁发。专家介绍,这将有利于社会对废旧车辆处理的执行者进行监督,确保环境保护以及零部件的合理再利用,进而保障了汽车消费者的安全。

  除了私人或未经认证的拆解厂拆解汽车要处以高额罚款外,2006年2月9日修订后的《旧车规定》,对涉及报废汽车处理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规定废旧小汽车的拥有者可以免费将车辆送还给由该车辆的生产厂商或者进口商设立的回收点,由其转给拆解厂进行相关回收处理及部分零部件的再利用等。由于法律明确,监督机制健全,无论是企业还是车主都能自觉遵守法规,依法行事,切实解决了汽车报废、回收再利用和避免环境污染的问题。

多家机构共管

  德国的报废汽车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部门:联邦环境、自然保护与核安全部,主要负责汽车报废回收处理行业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旧车规定》;各联邦州及市县的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对报废车辆处理企业进行监督;负责汽车户籍管理的各地车管所,在报废车辆处理中主要负责对报废车辆进行注销;各地工商会,主要通过公开招募专家,对报废车辆处理企业的资格进行鉴定、审核、认证和监督;报废车辆接收点、回收点和拆解厂,主要负责从车主手中回收报废车辆,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汽车生产厂家和进口商,在新车的定价里包括回收汽车的成本考虑,设立专门的回收点,对自己品牌车或由本公司售出的车辆免费进行报废后的回收,并承担报废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报废的程序一般是,车主必须将汽车送交经认证的接收或回收点,由他们将报废车辆送交经认证的拆解工厂进行处理,或者由车主将报废车辆直接送交经认证的拆解工厂进行处理。

  报废车辆处理主要是指拆解,具体来说包括拆出尚能够使用的汽车零部件以出售或供修车时使用。拆解及报废处理所需费用根据每辆车的品牌、型号、生产时间和技术状况来定。

  王胡兰介绍,拆解厂在处理完报废汽车后,最后还必须填写一张利用证明,并将该证明交给他,然后,他凭该证明和车主证向当地的车管所申请注销车辆登记及相关资料。

  王胡兰说:“一定要记住的是,报废车辆利用证明及车主证二者缺一不可,无利用证明或该证明未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的,可能就要吃罚款的苦头了。”

作者:王从军 王明利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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