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展“共铸诚信”活动之时,质检部门在开展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工作时,应注意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的建立,以完善企业质量诚信体系。本文从企业质量诚信档案的构成、特点和建立时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是实施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制度,实施分类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关注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并引导做好质量信用档案工作已成为当前诚信建设工作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质量信用档案的构成 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主要由3类信息构成:一是企业身份注册信息,主要来自企业在工商部门最原始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企业质量档案,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证明、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等是企业质量档案的重要内容;二是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企业质量信用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表示信用程度最高,B、C表示信用程度依次降低,D表示失信。企业良好行为主要记录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被上级部门奖励表彰的情况。这方面的信息来自先进事迹、荣誉证书等档案材料和专家、评委论证鉴定的档案资料等。这些内容可以从全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建立的企业质量档案中获得。企业不良行为信息,主要来自政府质量管理部门对企业一般性违规或失信行为的原始记录,也包括政府质量管理部门对企业一般性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案件档案;第三类主要是结合税务部门建立完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工商部门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时所获取的住处以及其他具有权威性的相关材料所组成。这些信用资料又是相互联系、相互映照的,从而构成了关于企业的质量信用记录的系统,全面地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
建立质量信用档案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质量档案具有原始凭证性、系统性、动态性、机密性的特点。因此首先要保护质量信用档案所涉及企业的所享有的隐私权、名誉权等。企业的资产结构、负债情况等商业秘密。在质量信用获取方面,只有那些授权的机构,才可以得到质量信用档案信息。同时,每个授权机构由于权限不同,所得到的信用档案在内容层次上也应有所不同。
其次是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要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关键是评价指标的选取和评价标准的确定。要以“可操作性、数据可获得性、科学性”作为指标确定的原则。
第三是将企业的基本情况、优良记录和不良记录收集整理并上网向社会公布,这样做的依据何在,公布的范围又如何界定?如果不加区分地全面向社会公布,显然有失公平并违反隐私权。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将基本信息(B级)、提示(C级)作为内控信息,将良好信息(A级)和警示信息(D级)及时向公众开放。对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将该企业予以公示。
第四,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的程序。依据B、C级质量信用企业的评价标准,采用企业质量档案的数据,通过运行计算机软件自动生成B、C级企业质量信用的等级;复核登记D级失信企业。等级基准达到A级的企业方可申请A级质量诚信企业评定。A级质量诚信企业采用企业自愿申请、质量信用评价机构评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方式产生。
第五,如何建立质量信用档案征集机构的监督机制?在建立质量信用档案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公平合法地应用信用档案系统,避免质量信用档案被滥用。
第六,要建立完善的质量信用档案法律制度。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制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制是信用的保障。质量信用档案要想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仅仅依靠道德约束、行业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法律力量,把一切信用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在做好为建立信用档案提供法律保障的同时,构建保障体系,使企业为其失信行为负起法律责任,这样才能维护和培育良好的信用秩序。
作者单位:河南省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