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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应引入质量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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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质量竞争机制是市场秩序规范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营造诚信社会的根本举措。

用规范化的质量竞争的思路,可以洞悉目前市场上出现的一些“乱象”。平价药店为什么被打压?原因就是我们的市场上还没有真正形成质量(诚信)竞争机制,而单纯价格竞争的结果必然走向价格垄断。北京天天好平价大药房,开业两天面临断货危机(见1月10日《北京晚报》报道),恐也难逃“关张”的命运。
解决药价过高的根本途径是引入规范化的质量竞争机制(诚信竞争机制)。

从药厂到病患者,药品的流程包括了运输、批发、零售、医生护士等众多的环节。实际的流程可能很复杂,也可能很简单。例如:药厂代表包揽了许多环节,直接与医生或患者见面。医院的医生可能直接从批发商进药,批发商可以直接与药厂和医生建立联系。总之,在这个流程中,每一个主体都有上、下选择的余地,其原则是谋取更大利润。而患者,只能有一个选择:医生。患者虽然也可以从药店买药,但处方药还必须经过医生之手,也省不了多少钱。如此,价格竞争的结果,同类主体所获取的利润基本上都是一样的,“价格同盟”就这样形成了。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合理而不合情的现象:

1.药价应该是有升有降,但只见升不见降,居高不下,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

2.在零售药店也可以买到无处方的处方药。药店诚信度普遍降低。

3.平价药店被打压。因为它单枪匹马地抢占了价格同盟者的利润地盘。

4.药厂创新不够,质量下降,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厂屡屡出现。有的医院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自己研制医药,“在我这里看病必须买我的药”。药费十分昂贵。有的药店聘请坐堂医生,甚至看病不收挂号与诊疗费。其实,费用已经打在药费中。

以上几点并不能囊括所有的“乱象”。我之所以说它“合理”,就是因为它是单纯价格竞争的结果。要消除它,平价药店不再被打压,必须引入规范化的质量竞争机制,逐渐打开主动监督之窗,让“平价药店”在质量竞争的过程中出现。

1.流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输出不准有任何形式的假冒伪劣现象;同时,对自己的输入要尽监督之责。一句话,每一个环节都要成为主动监督者。

2.发现哪里出现欺诈行为,包括送礼、收红包、索要赞助费等,都要给主动监督者(一般都是流程中的某一个环节)以奖励(主要是记诚信分);对被动的监督对象进行惩罚(主要记负诚信分)。如此运作一段时间,每个主体的诚信度是不同的。同类主体(例如多个运输商)的诚信度不同,其他主体(例如批发商)就会有选择的余地。

低诚信度的主体,如:运输商为了生存就必须降低自己的运输价格另找主顾。零售药店亦然。多次的交易,诚信度高者,必然是做主动监督者次数多,顾客(患者)多,生意火。而诚信度低者,必然是做主动监督者的次数少,甚至因有多次的欺诈行为而成为被动监督者,顾客(患者)就会少。而为了招揽更多的顾客,必须将自己的输出产品价格降低与诚信度高的药店竞争,从而成为主动监督者。可以想象,药店的药价就是在这样的在以质量(诚信)为主的竞争中降下来的。到那时,不但平价药店不会被打压,药品的价格将会随需求变化而变化,在价值线上下波动。

当然,诚信度较高的药店在价格竞争的同时,也应该更加注重质量的提高,因为竞争是无止境的。

作者:赵仲堂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5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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