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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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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质检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向全国质检系统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落实中央纪委日前颁布实施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开展自查自纠。

  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质检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不仅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而且提出了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充实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质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了解禁止性要求和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据了解,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质检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将以贯彻实施《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并对当前的3项工作做出部署:一是认真核查党员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党组织说清的问题,及时做出结论;二是认真排查目前掌握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集中惩治拒不纠正的违纪违法者。对已经掌握一定证据,而本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说清问题,特别是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从严查处。对群众有反映的,可以采取函询等方式要求有关人员解释说明,并根据情况恰当处置;三是及时发现并有效查处《规定》发布后违反《规定》的行为,继续加大并长期保持惩治权钱交易行为的工作力度。

  据介绍,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质检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将组织力量,对全国质检系统内贯彻执行《规定》的情况有重点地进行督查,各单位要在6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做出书面报告。
作者:史玉成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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