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制定涉及产品上市认可和市场监督要求法规的提案。
该提案包括关于产品上市市场监督和认可的规定。这些规定建立在现有成员国机制之中以推行欧共体加强实施内部市场商品立法的明确政策。提案包括为了最低级别的公共管理以政府行为制定的认可规定,并确立了正式承认现有认可组织、欧洲认可协作组织(EA)的框架,以保证严格的相互评估的正确机制。每一个成员国应有一个在规定的欧洲认可协作组织团体内工作的单独认可机构。提案公布了国家认可机构的标准及包括检验、认证和检查在内的所有合格评定程序的认可。关于市场监督的规定将确保国家执法机关具有相同的干预方式及为撤销不合格或不安全产品而干预市场的必要权力,即使目前此项权力尚不包括在行业立法内。提案制定了产品在超过一个成员国市场的情况下国家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合作机制。提案还保证了管理产品从第三国进入市场的成员国执法机关和海关部门之间的有效合作以保证同等待遇并且管理欧共体内外的产品。
该提案将于2008年底拟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