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把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该通知指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以粮、肉、蔬菜、酒类、饮料、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坚决打击制假“黑窝点”,强化对食品经营主体和生产、交易、消费环节的监管,特别要加大对农村、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整治力度。
通知同时还要求,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把食品生产源头关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关,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各部门都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