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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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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实施农业标准化,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实施农业标准化和保障食品安全重大意义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审时度势,充分认识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是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条件。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其放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统筹考虑,全面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农业标准化建设全面展开。全省已组织制定农业地方标准432项,地方规范1117项,建立国家、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60个,标准化基地1200多个,据省质监部门统计,全省基地面积达到2600多万亩。二是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疫病防治体系基本形成。各级农业质检中心已达到100个,其中40个通过国家或省级认证。初步建立起了省市县乡四级动物防疫体系,覆盖10市69个县(市区)的胶东半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进展顺利。三是农业品牌认证步伐加快。目前,全省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203个,绿色食品731个,有机食品200多个。获得国家名牌农产品称号的农产品12个,省级名牌农产品90个。四是依法监管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格局初步建立。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了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许多地方成立了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机构。

  通过农业标准化的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效益明显提高。目前全省农产品有害物质残留检测合格率已达到95%以上,比2001年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我省农产品出口的国家和地区已达到165个,连续7年增幅在20%左右,2006年出口额达到80.9亿美元,占全国农产品出口的1/4。

  但问题和不足也很明显,突出表现为:农业标准实施较为缓慢,已制修订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需要加大;农产品从产前产中、到产后运销、到餐桌这一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健全;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和必要的监管手段不到位,质量监督机制、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都未有效建立。这些困难和问题,如不尽快加以解决,将会严重制约我省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突出重点,努力开创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产业升级、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为强大动力,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撑体系,牢固树立“高效、生态、品牌”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工程”,不断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十一五”末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农业标准化水平全面提高。基本建立起配套、完善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菜篮子”产品、出口农产品基本实现生产基地化、标准化,其中90%以上的产品达到无公害标准,培育一批省或国家名牌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明显增强。建成结构协调、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能够满足从产地到餐桌各环节管理的检验检测体系。

  ——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建立生产、保鲜、储运、消费、信息披露全程监管制度和可追溯制度;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健全完善产前、产中、产后监管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大型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以及超市、专卖店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

  围绕上述目标,工作中需要突出抓好五个方面:

  (一)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按标准组织生产是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措施,是工业化理念指导农业的重要手段,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之策。一是加快完善标准体系。按照“有标贯标、无标补标”的原则,加快农业标准制修订速度,尽快完成空白标准的制定。对已有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质量标准的农产品,加快制订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二是加快标准的组织实施。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的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基地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逐步实现我省主要农产品生产的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积极推广“龙头+基地+农户”的基地建设模式,带动农户提高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三是提高实施标准的层次和档次。鼓励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试点。

  (二)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和产地认定。加快农产品商标注册,对生产管理比较规范、质量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的生产(养殖)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鼓励推行实施种养殖GAP认证、加工领域

  HACCP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要鼓励进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逐步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为主体,有机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在加快产品质量认证的基础上,还要加快品牌、名牌的培育和发展,加大品牌整合、市场开拓和诚信体系建设力度,支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三)着力增强科技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农业科研资源,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环节,加大研发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技术标准研究,加速生产技术、检测仪器的研发。强化我省主导产业关键技术的研究。对园艺、水产和畜禽业,重点加强优质专用品种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主推良种的国产化步伐。对食品加工业,重点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后减损和绿色供应链产业化技术的研发,加快保鲜、储运、加工技术及设备的自主研发。加速开发农药、兽药和鱼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快速监测仪器设备和方法,研制有毒有害物质快速降解技术。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指导。

  (四)进一步强化全程监管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一是加强产地环境监管。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普查和定点监测制度,实施基本农田质量普查监测计划,加强产地环境的整治和净化工作。二是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市场监管,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加大对剧毒、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残毒农药。推进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确保突出问题能管住,关键措施能到位,整治工作有成效。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大力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农资直供等多种模式,加快推进农资信誉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动植物疫病的监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加大对水陆生动植物保护力度,加快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建设,提高区域动植物疫病控制能力。四是强化对“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重点监控农药、兽药、鱼药残留以及饲料添加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积极开展监督或专项抽查。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线监管,防止个别企业、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给全行业甚至整个农产品供给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建立全省统一的农产品质量信息发布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严格信息发布规范,维护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市场监管。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加快推进市场准入制度建设。选择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批发市场、超市,引导他们对基地生产的产品进行自检,做到产地准出;帮助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建立监测报告制度,做到产品准入;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行产品包装贴牌上市,做到产品可追溯。六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坚持资源整合、布局合理的原则,在完善省级检测机构基础上,重点健全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力争“十一五”期间,建成以省级检测中心为龙头、区域性检测机构为补充、县(市区)级为骨干,企业、基地、市场、超市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五)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继续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强化培训,明确各行为主体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加大对生产、销售企业和农民的培训力度,举办普法培训班,做到送法到基层、到市场、到基地。搞好配套制度建设,尽快建立起健全、科学、先进、适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充分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这一法律武器,依法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进行监管。尽快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业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部门沟通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效率。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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