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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计量器具作弊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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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湖北鄂州市农贸市场上,一些心术不正的商贩为了达到短斤少量、欺骗消费者的目的,经常在杆秤、台秤、电子秤等计量器具上做手脚。笔者不妨略举两例。

  去年春节前夕,余婆婆在城区一个体肉食摊购一猪肚,摊主非常热情,边说边拿塑料袋装货,余婆婆被推主的服务态度打动了。摊主将两个猪肚装进塑料袋后放入秤盘,提起秤毫向余婆婆亮秤后说:“2.2公斤。”余婆婆回家后将猪肚复了秤,短秤0.15公斤。更令人生气的是,两个猪肚内分别塞放猪大肠、花油等,实际重量1.6公斤。

  无独有偶。日前,一位家住城区西郊钮墩村的张姓朋友先后两次在城区市场上购食品因短斤少两被骗吃了亏。一次是在十字街一肉案上买的1.1公斤鲜猪肉,回家复秤只有0.9公斤,亏去2元多钱;事隔3天,笔者再次同朋友一起在明堂路地摊上买一条鲜鱼,因上次上了当,这次就留心看秤。当时笔者同朋友一起看的秤,只见秤杆上的砣压在2.1公斤上还翘翘的,可回到朋友家用秤一称,只有1.85公斤,又吃亏了。

  据了解,目前农贸市场上确有一些不法商贩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短秤少量,伪造计量数据损害消费者利益。

  据一位从事计量检测的人士介绍,这些计量器具不准,除部分是因不定期核定检测而失准外,大部分是一些个体私营业主人为调动坑人。他们的主要招数有四:一是手抬秤尾,称物时用手将秤尾往上一抬,未等秤砣回落马上收秤,随口多报重量欺骗消费者。二是手压秤头。称物时利用提秤的手压秤头,增加重量。三是称完东西,借把秤送向顾客的一刹那,将砣绳顺势向秤外挪。四是钩挂秤头。将秤钩挂在秤头上,改变重心,克扣斤两。

  上述虚假行为犹如毒瘤,令消费者深恶痛绝。希望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及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革弊兴利,在当前计量管理体制中,为解决存在的计量舞弊现象,除加强对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外,还必须加大对违法现象的处罚力度,从根本上治理这些欺诈行为,制止不法奸商坑人。同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依法加大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力度。对经过周期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加贴标识;对一些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要坚决查处。同时要加大向社会的宣传力度,提醒消费者在交易结算中注意辨认对方提供的计量器具是否贴有强检合格标识。此外,消费者要注意索要发票,并现场认真核对,以便碰到欺诈时能拿出凭证。
作者:宋哲先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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