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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二绿色食品存在假冒现象 绿色食品市场监察有望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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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全国绿色食品监管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作为农业部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的重大活动之一,从今年起,每年5月15日到6月15日和11月1日到11月30日,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两次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的市场监察行动。业内人士称,这标志着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工作制度化,也将推动我国绿色食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近几年,全国绿色食品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据统计,2006年,新认证绿色食品企业2064家,产品5676个,分别比2005年同期增长12.2%和11.8%;全国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企业总数达到4615家,产品总数达到12868个,分别增长24.9%和32.3%。实物总量超过7200万吨,产品年销售额突破1500亿元,出口额19.6亿美元,产地环境监测面积1000万公顷。

  “但是,随着持续快速发展,绿色食品的监管工作也日益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副主任王建平介绍,一是在部分产品类别中,假冒绿色食品现象比较严重。王建平举例说,2006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收到各地工商部门的查询函445件,其中,假冒问题占17.8%;2006年农业部组织的“三品”蔬菜第一次例行监测中发现,在标称绿色食品的蔬菜中,假冒产品占66.2%。二是有些企业存在“一标多用”、“超期用标”等违规用标现象。2006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全国154家大型超市的调查结果显示,在388家绿色食品企业的955个产品中,违规用标的企业占30.7%,产品占18.4%。三是有的企业产品质量存在隐患。据介绍,近三年来,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平均达到98%,产品质量总体上是稳定可靠的,但也有个别企业没有严格执行绿色食品标准,产品质量存在某些问题。

  针对这一现状,为了进一步加强标志监管工作,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广泛征求各地绿办和有关产品监测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建立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制度,并于今年2月12日以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的名义颁发了《绿色食品标志市场监察实施办法(试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决定,从今年起,每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两次绿食品标志使用的市场监察行动。

  据王建平介绍,从2007年开始,该中心每年将在全国组织开展监察行动,主要完成三项任务,一是规范绿色食品标志及产品编号的使用;二是查处假冒绿色食品的行为;三是实施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年度抽样检验。

  业内人士认为,市场监察工作是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事业发展的要求做出的又一项基本制度安排,是绿色食品系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行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进一步加强标志管理工作、推动我国绿色食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刘霞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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