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首批中法拟互认标准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法双方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法兰西共和国标准化协会联合制定国际标准和推动双方标准相互采用的合作协议》,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和法国国家标准化机构(AFNOR)经协商一致,按照《中法标准互认操作指南》和《标准互认工作程序》,共同确认《GB/T 21413.3—2008铁路应用 机车车辆电气设备 第3部分: 电工器件 直流断路器规则》和《NF EN 60077-3.2002.10铁路应用 机车车辆电气设备 第3部分: 直流断路器规则》等14组两国国家标准均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内容一致(附件1)。
现对上述中法拟互认标准清单公开征求意见。若有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4月24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附件:
附件1: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法国国家标准化机构首批中法互认标准清单.docx
附件2:意见反馈表.docx(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