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国家标准委组织参加2015年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的地方代表,召开地方标准化工作座谈会。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在讲话中要求,各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在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
田世宏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标准化改革精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要求建立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提高了标准化工作的地位和权威,使标准化主管部门的作用得到了加强。整合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凸显了强制性标准的技术法规属性,提高了强制性标准的统一性、权威性。《改革方案》对推荐性地方标准的规定,对地方标准化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也为修订标准化法奠定了基础。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制定规则、搞好监测、加强抽查,确保标准制定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质量水平的提升。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应有所作为,要重点从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等关键环节,加强地方标准的管理。
田世宏要求,要找准定位、积极有为,推动地方标准化工作新发展。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要根据2015年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的要求,组织学习贯彻《改革方案》,面向地方政府、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大宣传力度,细化落实配套方案;要抓紧地方法规规章的清理,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工作;要积极争取把标准化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编制本地区标准化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地方标准化工作要有全局意识、国际视野,抓好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建设,支持优秀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建活动;要紧扣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实施,积极主动推进标准互认、东盟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国际标准化人才交流培训等工作,同时要抓好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强化标准化技术机构建设等。
田世宏还就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标准委有关领导分别就深化标准化改革、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推进国际标准化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