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安全成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
8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其中,产品质量成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
《意见》对保险服务业发展作出明确部署,要在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任务中,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一方面加快发展旅行社、产品质量以及各类职业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的责任保险产品化解民事责任纠纷;另一方面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同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山西保监局联合出台《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即日起,在该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开展为期两年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共同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