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由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宁国乡味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特色农业 保护与传承通则》国家标准通过了专家审查。
审查期间,专家组查阅了相关材料,对标准条款逐条进行查看,并一致认为,该标准的内容符合我国特色农业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合理地提出了保护与传承的原则和要求,既反映了我国法律法规对特色农业保护与传承的要求,又体现了现阶段我国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专家组一致通过对《特色农业保护与传承通则》(送审稿)的审查,并要求标准起草组按照审查意见对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报批稿,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上报国家标准委审批。本标准的制定,将对我国特色农业保护与传承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