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4年1月1日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河北省衡水市司法局组织全市11家鉴定机构的负责人和司法鉴定人近80人举办了一期培训班。
这期培训班的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将于2014年1月1日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通过培训使全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能够尽快熟悉掌握新《标准》,统一理解和规范适用新《标准》。为使全市从事法医临床的司法鉴定人学到真正的知识,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他们聘请了在法医界有一定造诣和影响的专家、法医临床学科带头人,河北省检察院副厅级领导王金国为培训班授课。
衡水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乃举介绍,新《标准》在司法鉴定行业中的地位、影响和重要是不言而喻的,在法医临床专业更是如此。医学是一门科学,是一门永无止境的、一直在探索的科学。而法医鉴定是在科学的基础上,在这个探索的前提下,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给出一个客观的标准和客观的评价或是客观的认可。河北省初步考虑在2013年12月底完成全员培训后,2014年的1-3月组织鉴定人进行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训补考。要使所有的执业人员都能掌握这个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