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技术标准》(以下称“标准”)工作大纲通过交通运输部评审。该标准填补了我国此前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技术标准上的空白,有望于2015年1月1日颁布实施。
在现有涉及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各类技术标准规范的基础上,该标准的制定弥补了以往研究成果的不足之处,针对堆场建设的主要安全要素不明确的现实状况,重点明确了平面布置具体要求、不同种类危险品存放要求、危险品集装箱堆场周边其他设施的设置要求、消防设施设备配备量、环保及应急设施配置量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设置要求等内容。
港口专家称,建立健全适用于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技术标准,可通过强化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本质安全性,保证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装卸、堆存作业的安全,避免减少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
据了解,在我国港口作业的集装箱货物中,危险货物集装箱约占全部集装箱吞吐量的2%,2012年全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为1.77亿标箱。由于危险货物普遍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特性,在危险货物集装箱的装卸、堆存作业过程中,曾发生过多次安全事故。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对危险集装箱堆场的设置在总体安全技术要求上缺少可操作性强、完整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造成种种安全隐患,对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安全生产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