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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应:对敏感饲料“源头监管”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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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根溯源:“瘦肉精”来自生猪饲料及用药控制不当

  熟猪肉制品是港澳地区的传统食品,深圳地区注册的出口猪肉制品企业大多处在龙岗辖区。2005年,针对国内市场肉类制品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残留现象严重的情况,龙岗检验检疫局加强了对辖区出口产品盐酸克伦特罗的检测,先后在辖区三家企业的产品中检出盐酸克伦特罗,有效防止了不合格产品出境。

  如何采取措施,加强对熟猪肉丸的卫生质量监督成了当时龙岗检验检疫局食检工作的一个重点。为查找原因该局多次下厂调研,最终发现:尽管辖区内肉类制品企业当时的鲜猪肉原料均购买自CIQ注册备案的屠宰场,但因各屠宰场内销的生猪来源不一,无法确保所有内销生猪同样来自CIQ注册备案的饲养场,生猪的饲料及用药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从而导致猪肉制品有“瘦肉精”残留。

  鉴于此,龙岗局积极引导企业从供应商入手,把关原料质量,希望找一个能从源头得到控制的有质量保证的供应商集中供应猪肉,要求鲜猪肉除了必须来自CIQ注册的屠宰场以外,供应屠宰的生猪也必须来自CIQ备案的饲养场;并保证单证齐全有效。经过企业联合自主寻找,该局协助把关,最后初步决定,向深圳检验检疫局注册的某屠宰场集中采购鲜猪肉,其生猪来自湖南、河南的CIQ备案饲养场。此外,该局积极协助企业完成供应商考察和原料监管,于2005年11月,联合深圳局食检处赶赴生猪原产地进行调研,先后考察了该供应商在河南和湖南的七个生猪饲养场。经查,这些饲养场均为CIQ注册的饲养场,生猪的饲料、用药及其他卫生防疫情况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相关资料齐全。

  日常监管:确保猪肉来源可靠

  为了确保监管有效,真正把好原料关,龙岗局采取了有力措施加强日常监管:一是要求辖区企业每批猪肉原料均须随附“三证”(《出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购销凭证及供应商出厂“瘦肉精”检验报告。二是要求企业完善原料验收制度,加强对“瘦肉精”的送检。三是自行设计了《龙岗辖区食品企业动物源性食品原料核销表》,要求企业如实填写,对企业猪肉原料进行逐批核销,确保产品原料安全。四是定期对原料供应商进行考察,必要时再次赶赴生猪原产地调查。

  上述做法自2005年年底试行,至今已有一年半时间,辖区内使用该供应商原料的熟猪肉制品共报检出口117批次,抽样检验60批次,均未检出“瘦肉精”残留。

  成功经验:敏感原料集中供应加强监管

  从采用集中供应猪肉原料的做法彻底解决熟猪肉制品中“瘦肉精”残留的经验表明,对大宗、敏感原料采用集中供应的方式加强监管是可行的,既抓住了重点又便于监管。

  原料集中供应后,一方面供应商数量减少,解放了检验检疫有限的人力物力,使得对敏感原料的源头考察监督成为可能,检验检疫也可以依靠自身的人才、实验室资源、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协助企业严把原料关,更好地服务企业。另一方面,原料集中供应后的供应商往往为行业中信誉、质量均较好的企业,其供应的原料质量相对可靠,相关单证比较齐全,其产品的可追溯性也比较高。此外,原料集中供应提高了辖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与供应商之间谈判的地位,有利于企业索取所购原料的相关单证和提高对原料的质量要求。

  当然,原料集中供应也存在一定风险,一旦该原料供应商的产品出现问题,可能导致多家企业同时出现不合格品现象,这就要求在平时的监管中加强风险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对该供应商的产品进行监督,定期对原料进行检测,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同时企业最好能物色多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便于多向选择。
作者:陈英周 屈雷明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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