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江苏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加强进口食用植物油监管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就加强进口食用植物油监管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这项工作做得扎实,有多方面改革创新,制度性、技术性含量高,应作为质检工作改革创新的一个范例宣传。”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随即转发了支树平局长的批示,并对江苏检验检疫局针对进口食用植物油监管工作的创新做法给予表扬。

  江苏进口食用植物油监管工作一直走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前列,张家港检验检疫局是江苏检验检疫系统的典型。近年来,张家港局先行先试,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施风险排查,创新监管模式,拧紧“舌尖上的安全阀”,为检验检疫系统加强进口食用植物油监管提供了借鉴和示范。

  落实主体责任

  2012年,一部《舌尖上的中国》红遍大江南北,中华美食的独特魅力让人沉醉其中、流连忘返。然而,生活中的问题食品却让人心惊肉跳。如何对企业加强自身监管,落实各方责任,成了监管部门的重要课题。

  “我们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责任主体’的要求,将关乎国计民生的进口食用植物油作为管理核心重点关注,落实国外出口商、国内进口商、口岸仓储单位三方主体责任,保障进口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张家港局副局长杜国兴表示。

  该局根据张家港口岸进口食用植物油来自20多个国家的现状,创造性地建立了国外官方证书数据库,将这些国家的卫生、原产地、植物检疫等证书扫描保存,通过电子对比,实现对国外相关证书真伪的辨识。同时,加强对境外生产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等信息收集工作,为对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提供信息储备。

  在落实国内进口商责任主体方面,该局开展食用植物油进口商备案、定期组织进口及销售台账检查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探索对进口商的管理,要求其在报检时,除提供贸易合同/信用证、提单、发票等常规贸易单据外,还要提供进口食用植物油的加工企业名称及加工工艺图,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因子,以便开展针对性检测。目前,该局辖区已有35家进口商完成备案工作。

  在落实口岸仓储单位主体责任,该局指导相关企业健全完善“431”进口食用植物油档案,提升进口食用植物油中转、仓储管理水平。“4”即货物准卸通知单、货物放行通知单、调离监管通知单、提货单,“3”即重量鉴定证书、品质证书、卫生证书,“1”即进口及销售记录,包括每批进口食用植物油的发货台账。此外,该局要求口岸仓储单位对其装运植物油的船、油罐车等运输工具实施备案管理,确保其清洁卫生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实施风险排查

  “针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可能存在安全卫生、受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等情况,我们对进口食用植物油开展风险评估,排查风险隐患,提高把关成效,提升检验检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张家港局食品检验监督科科长刘强表示。2006年以来,该局共退运2万多吨不合格进口食用植物油,国家质检总局对此向全系统发布警示通报6个。张家港局进口食品把关成效也连续8年列全省检验检疫系统第一。

  截至目前,张家港局已对该口岸6大类11种进口食用植物油,从原料、生产工艺、贸易国别、运载状况等27个项目进行风险评估。比如,针对脱胶大豆原油的溶剂残留项目、精炼棕榈液油的酸价项目、精炼棕榈硬脂的过氧化值项目、毛椰子油的黄曲霉毒素和苯并芘项目等重点风险因子实施重点检测。江苏检验检疫局在梳理张家港局做法的基础上,为不同品种的进口食用植物油制定全省统一的检验监管措施表单,列入“江苏进口食品检验检疫风险管理平台”,确保全省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检疫工作一盘棋。

  2012年初,江苏局接到海外举报:承运1.15万吨加拿大脱胶菜籽原油的“BUM CHIN”轮上航次装载货物为苯类物质,船只装运的脱胶菜籽原油可能已经受苯类化学品污染。对此,江苏局专门从张家港局抽调两名经验丰富的检验员参与查验工作,最终从该轮承载的脱胶菜籽原油中检出苯污染,对该批货物作出退运处理,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的通报表扬。2012年4月,江苏泰州口岸再次检出一批进口食用植物油受上航次装载货物污染的重大案例。“感谢张家港、泰州检验检疫部门为全省进口食用植物油监管工作改革作出的积极贡献,希望全省检验检疫系统进一步深化进口食品监管工作的探索实践。”江苏局食品安全监管处处长陈忘名说。

  创新监管模式

  近两年,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召开了两次全国油脂协作组工作会议,要求通过监管模式的创新,进一步加强进口油脂检验监管工作。张家港局结合实际,实施全程监视,发挥联动作用,打造全省样板,助推地方外贸稳定增长。

  创新过程监控,在张家港局辖区内加工精炼的油脂,加工企业需委托经该局认可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对其加工精炼过程实施全过程监控,加工完成后经抽样检验合格方可销售使用。对需移运至外地的食用植物油,张家港局要求进口商委托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对拟移运货物实施全过程监装、监运、监卸,确保从张家港口岸流出的货物,如数进入预定加工精炼企业。此外,该局还跟踪了解不合格货物的销毁过程、退运地点,避免不合格植物油转道国内其他港口再次入境。

  创新工作机制,该局保持与加工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部门的对接联动。对流向异地加工使用的进口食用植物油,张家港局出具检验检疫调离监管通知单,利用传真和电话等方式,加强同植物油调运地检验检疫机构的联系,确定对方收到监管通知单后予以放行。

  创新监管载体,该局制定了《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样板区建设标准》,在江苏创建了首个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样板。打造一个查验平台,接卸油脂的码头泊位相对独立并有明显标识,配备足够照明和视频监控设备,配备水尺数据读取设备,保证检验检疫工作基本实现全天候开展;申报一个定点厂库,合理划分整个罐区内物流线路、功能区,罐区关键部位架设足够多的监控探头,发货处架设高清探头,油脂储罐内安装液位仪,确保检验检疫部门的监控基本覆盖全罐区;创建一个重点实验室,筹建“国家食用植物油检测重点实验室”,满足本口岸进出口食品检测需求;打造一个信息化管理系统,在江苏进口食品风险管理系统下试运行进口食用植物油风险管理系统。“该样板的建设,既加快了通关速度,又为我们减少了船舶滞港费,实现了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江海粮油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卫强高兴地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我们将强化技术支撑,提高监管能力,把好进口食品质量关,打赢食品安全保‘胃’战。”张家港局局长韦锋强调。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4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