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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台空气净化器选购标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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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6日,中国家电协会联手业内主流渠道商和空气净化器厂商在京发布空气净化器行业内首个选购标准。尽管此标准依然为行业性标准,但对于消费者在空气净化器的选购上有了明确的参考依据。

  “空净行业然属于朝阳产业,但我国的空净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陈钢指出,“行业没有统一的强制性质量检测标准,市场上空气净化品牌、功能鱼龙混杂,净化原理也五花八门甚至出现了夸大净化效果、价格不透明等现象;如何评判和比较净化效果成为难题,加之很多消费者此前并没有购买经验,因此大大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难度,也不利于空净产业的健康发展。”

  陈钢表示,协会在2013年4月22日地球日成立了空气净化器专业委员会,经过8个月的空净领域的研究,此次业内首个选购标准的推出,为消费者提供净化器企业版选购标准也是空净研究领域的一大进步。

  据了解,进入十二月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空气污染加重,严重的雾霾天气引发国人对空气健康的关注,空净产品随之受到热捧,据了解目前欧美国家空气净化器普及率在27%以上,日本为17%,韩国则高达70%,而我国空气净化器家庭普及率则不足1%,明显低于国际水平,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为空净行业的爆发式增长提供了契机。

  空气净化器选购标准细则出台

  苏宁华北区执行总裁侯恩龙表示,此次标准是在中国家电协会支持下由苏宁携手夏普、飞利浦、惠而浦、大金、亚都、美的、松下、瑞士风等厂商共同推出的首份空气净化器企业版选购标准具体实施细则。尽管是非强制性标准,但消费者在选购空气净化器产品时将有明确的参考依据,同时产品都将标注计算公式,消费者可以自行参考计算结果而进行购买。

  据了解,消费者在购买空气净化产品时应注意决定净化功能的循环次数、净化效能等核心参数。针对目前空净产品适用面积“虚高”的现象,此次推出的选购标准公式,规避此盲目参数,消费者可根据自身实际家庭使用面积,结合美国AHAM标准,参考空净产品选购的推算公式:出风量÷米(住宅平均层高)÷(消费者实际家庭室内面积)>5(国际标准),大于5次可以有效净化,同时针对自身家庭所处的北京区位空气质量和家庭室内空气质量(例如新装修等)不一的情况,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量化评估,这样在消费者选购的过程中主动性增强了很多,不再盲目。

  此次标准出台后苏宁将在其卖场的空净产品专区将贴出注有如上选购公式的“选购标识”,消费者可按照此公式进行计算,如果得到的数字高于5次,即表明该款产品能够达到基本的净化效果。

  强制性标准仍遥遥无期

  尽管此次出台了业内首个选购标准,但依然属于行业自律性的非强制标准,对于强制标准的出台,中国电子商会的副秘书长陆刃波表示,一般国家的强制性标准都是关系到使用安全等重大技术指标的限定,对于空气净化器产品目前是否要制定强制性标准,如何制定,还未进一步明确。但作为家电产品,对于产品使用安全是有强制性标准的,但对其功能并未有明确说明。

  据央视新闻联播报道,目前,国家标准中对空气净化器的安全性与抗菌方面有规定,但是对于PM2.5与甲醛的去除率没有明确要求,因此企业可以通过自行设计电器运行时间和初始浓度得到的数据,而单独通过这些数据无法看出净化能力的大小,因此去除效果参差不齐。

  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也呼吁国家强制性标准迅速出台,他表示,目前标准只是在安全和性能上有部分规定,但对于综合适用面积等因素净化效能的规定还不够细致,而且标准是推荐标准,对企业没有强制执行力,所以造成商家夸大净化效果及使用寿命的情况比较严重。

  对于目前净化器市场乱象,宋广生建议,应进一步完善国家强制性标准并落实执行,加强行业的规范和自律以及市场监管力度。而消费者在选购空气净化器时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满足实际使用面积的、能效等级较高的产品,并定期更换或清洁过滤芯。

作者:佚名 来源:光明网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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