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检验司在浙江杭州组织召开法检制度改革方案研讨会。研讨会上,与会代表畅所欲言,深入研究改革思路、目标、核心制度设计以及改革实施计划。
“危机倒逼改革,改革主导发展”,在全体质检人的努力下,改革框架正在进一步完善,而浙江检验检疫人正是投身改革洪流的一股中坚力量。
眼光放在法治上
8月15日,出口法检目录调整后,一直以来主要依赖法检目录进行查验执法工作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模式,突然面临法检目录淡化的形势,进出口商品还要不要管、怎么管?
“答案是肯定的,要管,要创新监管方式,特别是从法治着手来监管。”浙江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阎震掷地有声。
作为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组的组长单位,浙江检验检疫局迅速行动,在广东、福建检验检疫局等兄弟单位的支持下,短短两个多月内,就迅速集中骨干力量,召开专题研讨会十余次,形成了一条以立足生产组织和出口放行两个主要环节;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责任追溯、执法协作三个工作机制;抓住输非商品、市场采购、边民互市和跨境电商四个出口假冒伪劣高发领域为核心内容的“234”研究主线。
“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客观上存在执法主体交叉、执法依据欠缺的困难,特别是在出口法检目录调整后,研究出口打假工作,信息收集、执法调查、违法处置都缺乏抓手。我们采取‘234’的工作思路,抓住了工作的纲,通过解决主要矛盾和核心问题,带动出口打假工作有效开展。”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俞一江告诉记者。
眼下,“234”研究主线已经形成了一份系统、全面的中期研究报告,一个《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指导性意见》和一套《打击出口双边协议国家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方案》。按照“边研究、边转化、边落实”的工作思路,浙江检验检疫局部分研究成果已经提交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即将付诸实施。
脚印留在乡村里
推进法检制度改革,核心是政府职能转变。
浙江经济历来以块状经济著称。早在2007年12月,浙江检验检疫局就结合这一特点,开始推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6年时间,浙江检验检疫局辖区的示范区建设得到了迅速发展,建成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家、省级示范区8家,在建示范区7家,处于全国前列。
更重要的是,示范区实实在在起到了促进产业发展的作用。2008年至2012年,浙江检验检疫局辖区各示范区出口年平均增速近15%。2012年示范区内每1亿美元的出口货物,遭通报数量不到浙江平均通报率的十分之一,云和出口木制玩具作为高风险产品,示范区建设以来已经保持50个月零通报。
与此同时,浙江检验检疫局的示范区建设理念也悄然发生了变化。从最初以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实现集聚产业质量安全有效监管为核心内涵的“监管示范”,转变为现在以“提升产品质量、服务产业发展、实现有效监管”为核心内容的质量安全样板区、对外贸易便利化先行区、出口竞争新优势培育区。
“我们的工作内容有很大变化,原来是以开展区域性质量安全监管为主,现在则转变为以夯实质量基础、提供质量服务、维护市场秩序为主。”浙江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处处长骆江洪告诉记者,“像推进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技术咨询、培训,帮助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加大对低价劣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现在都是我们的工作。”
而这恰好留下了一条契合法检制度改革精神的印迹。
风险挡在国门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于商品检验工作而言,如何摒弃传统批次管理的模式,实现微观质量检验向宏观质量监管转变,又避免市场失灵而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浙江检验检疫局在义乌市场采购商品的检验监管工作实践,充分证明风险管理是一剂良方。
2011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关于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在国家质检总局的领导和支持下,浙江检验检疫局以风险管理为基础,按照“管得住、通得快,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的总体目标,创新实施了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风险管理是其制度核心。
根据商品风险程度、企业管理类别及商品输往国家或地区要求等因素,确定检验检测的重点,并分类实施现场核查、抽样检测和验证三种检验方式。对生产、流通或出口环节已取得相应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的,验证合格后直接予以放行。对需要抽检的商品,抽取样品后送至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测,费用由检验检疫机构支付。
这一机制极大地提高了市场采购商品的检验监管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目前义乌出口商品通关速度明显提高,80%的报检货物可以在1小时内放行,全年累计可为企业节约各项成本近1000万元,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
以往成绩,来自改革创新,突破发展,更需勇毅笃行。浙江大地,改革的热情在涌动,改革的共识在凝聚,改革的实践在升华。不做改革旁观者,是浙江检验检疫人改革进行时的庄重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