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介绍,南宁市市长质量奖是由南宁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该奖项专门授予南宁市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质量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广西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市长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获奖的企业或组织总数不超过4家。对获奖企业或组织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奖杯、证书,并给予每家获奖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办法》的出台和实施,是南宁市委、市政府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积极引导和激励企业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走以质取胜道路,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形成龙头企业和产业品牌优势,不断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