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计量检定所依法对全州化工企业、加气站等场所使用的一氧化碳、硫化氢、二硫化碳、苯等有毒有害气体分析报警器进行了首次强制检定。截至目前,共检定有毒有害气体分析报警器47部,不合格9部,合格率为80.9%,不合格报警器占比近两成。
对于检定不合格的可燃气体报警器,该所检定人员当场进行调试、修理。损坏严重或无法调修的不能使用的报警器已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登记报废,要求尽快更换新报警器并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检定人员还向报警器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详细讲解了报警器的有关专业知识与日常操作时应注意的事项,受到用户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