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文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了《高技术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高技术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要求。
《意见》强调,高技术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和高端环节,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作用突出。高技术服务业标准化是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技术支撑,对规范高技术服务业服务过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用户满意度、保障服务安全、完善市场环境、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意见》确定了重点开展的8个领域的标准制修订任务。一是研发设计服务,重点开展工程整体解决方案和产品系统化集成高端研发设计服务,面向装备制造、消费产品等工业设计服务,面向区域和专业领域的研发设计网络化协同应用服务,以及人机工程设计、仿真测试系统、设计软件等应用服务标准的制修订。二是知识产权服务,构建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重点开展包括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知识产权培训服务等标准的制修订。三是检验检测服务,重点开展针对包括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制修订,逐步启动全过程的包含分析、测试、检验和检测标准制修订。四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重点开展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定义、分类及术语等基础性标准制修订,逐步完善科技成果咨询评估、成果推介、融资担保服务等技术转移服务的标准准制修订。五是信息技术服务,完善基于宽带光纤、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网络信息服务标准,加强地理信息导航及位置服务等标准的制定,开展基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三网融合等新技术、新应用的服务标准体系研究,完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开展咨询设计、质量测评、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服务管控、服务交付、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制修订。六是数字内容服务,重点开展数字内容服务的定义、分类及术语等基础标准的制修订;完善地理信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以及版权保护等数字内容服务的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基于网络的数字出版、数字印刷、数字影音、数字动漫、健康游戏、网络文学、数字学习等服务标准制修订,推动包括人口、医疗、社保等数字信息内容的开发服务和社会化服务标准制修订。七是电子商务服务,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服务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服务的基础性、关键性的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开展面向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基础信息及其信用标准,面向电子商务交易商品与服务的基础信息及其质量信息标准,面向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电子认证、在线交易、支付结算、物流配送、跨境贸易、交易纠纷处理等关键业务环节的标准。八是生物技术服务,重点开展包括创新药物及产品的临床前研究和评价服务,胚胎工程、细胞工程、分子育种等现代生物农业技术服务,生物环保技术服务,远程医疗服务等标准体系研究,推进生物信息技术服务的服务合同、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测评标准制修订。
《意见》还提出了包括政策措施扶持、协调机制、创新成果转化、标准宣贯与实施、国际交流与合作、技术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等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