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从新疆自治区旅游局获悉:在2013年旅行社、三星级以上饭店服务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工作中,新疆自治区旅游局决定:注销霍尔果斯旅行社等21家旅行社、新疆喀纳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分社等13家旅行社分社,限期整改中青旅新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等40家旅行社;取消乌鲁木齐市金海湾度假酒店等15家星级饭店星级资质,限期整改塔里木石油大酒店等67家星级饭店,布尔津县苏通假日酒店由四星降为三星。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2013年下半年,新疆自治区旅游局组成专项整治专家小组,对该区318家旅行社和287家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进行了考核和检查。
据了解,对被要求整改的旅行社,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新疆自治区旅游局将依照《旅行法》《旅行社条例》作出相应的处理;对被要求整改的星级酒店,限期一年,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将在2014年的专项整治活动中,作出降星或者取消星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