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质监局对辖区内的13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
执法检查人员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质量体系、计量体系、检验设备、检验环境、检验流程、原始记录、安检报告等18个项目是否持续保持符合获证条件的情况,特别突出对检验仪器设备硬件“持证上岗”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有5家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其中,2家存在的问题已责令现场改正;另3家存在在用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证书过期、未粘贴“三色标志”、“三色标志”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导致所出具安检报告的法效质疑。执法人员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其他8家基本能按照资格许可的规定程序开展安检工作,检测场所环境符合要求,检测原始记录规范完整,所出具的安检报告有质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