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车用气瓶管理工作,确保气瓶安全使用,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月14日,内蒙古四子王旗质监局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了车用气瓶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活动,四子王旗质监局对辖区内所有车用气瓶安装、充装、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是严格按规定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按照国家《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R5001—2005)的要求,车用气瓶使用者在使用前或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须凭气瓶使用登记资料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
二是加强证后安全监察。对改装车辆除加强日常安全监察外,还要求加气站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规定,在充装前,对车用气瓶逐只进行严格检查并做好记录。三是把好定期检验质量关。通过从气站入手杜绝私自改装气瓶的充气行为,促使车用气瓶使用者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气瓶检验并办理注册登记使用证,消除气瓶使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