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内蒙古鄂温克旗质监局与99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者正式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生产经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并在生产经营场所悬挂。
食品小作坊经营者承诺内容包括,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使用回收料、不滥用添加剂、不超出限制销售范围、不违反预包装限制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生产加工环境、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达到基本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要求,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等保证食品基本质量安全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