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工商局最新流通领域瓶装液化石油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在全部抽检的98批次中,92家的产品有问题,占94%。其中38个批次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了二甲醚,具有很大安全隐患。
在有问题的销售点中,六盘水裕民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盘县华泰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红果红发燃气经营部等92家被监测点的样品分别,或综合因标志、蒸发残留物、油渍观察、铜片腐蚀、游离水、二甲醚等指标不达标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其中,在液化石油产品中掺混二甲醚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橡胶密封圈有溶胀作用,长期充装掺杂可能导致钢瓶阀门漏气,二甲醚接触空气或在光照条件下可生成具有爆炸危险性的过氧化物,遇火源会引起燃烧,有很大安全隐患。
贵州省工商局提醒,合格的液化气燃烧火焰呈亮蓝色,添加二甲醚后,火焰呈黄红色;二甲醚具有较强聚气功能,掺混后闻起来煤气味比纯液化气味更浓。目前,经监测发现的不合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在此期间停止充装和对外销售。